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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立锁边金属屋面系统-钢材和五金材料要求

来源:      2016-11-21    点击:

3.3.1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的种类、牌号和质量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碳素结构钢》GB/T 700、《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》GB/T 1591等的规定。

3.3.2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应采取有效的防腐处理。采用热浸镀锌防腐蚀处理时,锌膜厚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金属覆盖层 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 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》GB/T 13912的规定;采用防腐涂料时,涂层厚度应满足防腐设计要求,且应完全覆盖钢材表面和无端部封板的闭口型材的内侧,闭口型材宜进行端部封口处理;采用氟碳漆喷涂或聚氨酯漆喷涂时,涂膜的厚度不宜小于35μm,在空气污染严重及海滨地区,涂膜厚度不宜小于45μm。

3.3.3 耐候钢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耐候结构钢》GB/T 4171的规定。

3.3.4 焊接材料应与被焊接金属的性能匹配,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碳钢焊条》GB/T 5117、《低合金钢焊条》GB/T 5118以及现行行业标准《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》JGJ 81的规定。

3.3.5 主要受力构件和连接件宜采用壁厚不小于4mm的钢板、壁厚不小于2.5mm的热轧钢管、尺寸不小于L45×4和L56×36×4的角钢以及壁厚不小于2mm的冷成型薄壁型钢。

3.3.6 采光顶与金属屋面用不锈钢应采用奥氏体型不锈钢,其化学成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不锈钢和耐热钢 牌号及化学成分》GB/T 20878等的规定。

3.3.7 与采光顶、金属屋面配套使用的附件及紧固件应符合设计要求,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建筑用不锈钢绞线》JG/T 200、《建筑幕墙用钢索压管接头》JG/T 201、《铝合金窗锁》QB/T 3890和《紧固件机械性能 不锈钢螺栓、螺钉和螺柱》GB/T 3098.6等的规定。